top of page

國立中山大學整合學程課程地圖

學程名稱:環境教育學程

(1) 學程課程規劃18學分(須修畢核心課程I + 核心課程II + 總結性課程 + 選修9學分 

     (不限領域)之課程,即可完成環教學程修習,並申請學程證書。

(2) 選讀學程學生所修習之學程課程中,至少應有6學分不屬於學生本系所、

  雙主修及輔系之課程。

(3) 不同開課系所,但課程名稱相符合之課程皆予以採計。

(4) 修習本學程之核心課程I (環境教育、環境教育教材教法、環境倫理與環境政策),
      為申請環保署環境教育人員之核心必修科目。

(5) 欲申請環保署環境教育行政人員
     完成核心課程I+全部領域選修18學分 之學生,即可向環保署提出申請。

(6) 欲申請環環保署環境教育教學人員,     
     完成核心課程I+單一領域選修18學分 之學生,即可向環保署提出申請。

【如何申請?】

1. 進入

 

2. 填好資料送往註冊組。

 

3. 待修完所需學分,至下載證書申請書並填好資料。

 

4. 將[證書申請書]送至海B3021給學程助理審定。

bottom of page